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纳雍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始终立足主责主业,大力开展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民生小案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盯着办”。
近日,刑侦大队经过连续作战,成功侦破盗窃案件7起,刑事拘留3人。2024年5月,六盘水市钟山区的蔺某某驾车流窜至我县左鸠嘎乡,将左鸠嘎乡一地用于村民饮用水供给的两台抽水泵盗走。经侦查员开展大量的侦查工作,最终于7月5日将嫌疑人蔺某某抓获。
2024年6月,纳雍县宣慰街道代某因经济拮据,便萌生盗取工地废铁、钢管变卖的想法。经公安机关查明,代某累计盗窃3起,于2024年7月9日被刑侦大队抓获。
2024年7月,纳雍县雍熙街道的张某因“囊中羞涩”,便开始四处游荡,预备实施拉车门盗窃。当张某游走到纳雍县大商汇菜场时将一轿车内车内现金3100元盗走。经侦查员查明,张某累计实施拉车门盗窃3起,7月9日,公安机关依法将张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已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办理及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行中。(纳雍县公安局政工科 袁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