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意义重大,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构建更为牢固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法律基石。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落地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谈判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十国的经贸关系日趋紧密。其中,泰国作为我国在东盟的重要贸易伙伴,双方在“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互联互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涵盖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数字经济等多元领域。广西作为中国对接东盟的前沿阵地和合作窗口,肩负着培养涉东盟人才的重要使命。而广西民族大学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则扮演着中泰法律交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角色,对于推动双方法律领域的深度合作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因此,广西民族大学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举办的“中泰涉外法律人才理论与实务交流培训班”不仅是对中泰共建“一带一路”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积极响应,更是对中泰两国经贸往来日益繁荣的时代大势的深刻洞察。此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中泰两国在法律领域的交流合作搭建了重要平台,为共商共建涉外法律职业共同体注入了新动力,符合双方共同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通过加强涉东盟法治建设,培养更多具备国际视野和专业技能的法治人才,这将为构建更为牢固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推动中泰共建“一带一路”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推动广西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2023年10月,中泰两国政府发表联合新闻公报,双方同意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中泰战略性合作共同行动计划(2022-2026)》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划》,统筹推进中泰双方友好交往和务实合作,扩大交往合作领域,深化两国防务和执法合作,推进联演联训、人员培训、法律事务和刑事司法体制等领域合作,共同预防和加大打击跨国犯罪。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广西要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积极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在商贸、劳务、产业、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
培养涉东盟法治人才是广西民族大学培养国际化人才的一项重要任务,广西民族大学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作为广西民族大学面向泰国开展法律事务交往交流的新型窗口,肩负着对外直接与泰方法律界人士联系沟通的职责,因此举办首届“中泰涉外法律人才理论与实务交流培训班”对于加深泰方法学理论研究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对中国法律制度的了解和认识,推进中泰双方法律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拓展了学员的国际视野,提升了学员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以此服务于“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需求。
推动广西民族大学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广西民族大学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黎群博士充分利用其在泰国法政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积累的资源优势,成功吸纳了妮拉美·披可·梦吉、彭猜·维素提萨和育萨蓬·尼迪鲁吉洛三名泰籍研究员加入中心团队。这三位研究员分别来自泰国法政大学、清迈大学和皇太后大学,他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有着显著的成就,为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注入了新的活力。
他们的加入不仅丰富了中心的人才结构,更显著提升了中心的科研实力,拓展了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中心在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交流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为两国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黎群博士还代表中心向中泰嘉宾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泰对照版)》和《泰王国程序法汇编(中文译本)》等书籍,这一举措不仅加深了泰国法学界对中国法律规范体系的理解和认识,也为《民法典》在泰国的传播和推广注入了强劲动力,有助于增进中泰两国在民事法律规范制定和立法原则等方面的共识,为两国法律文化的交流互鉴搭建了新的桥梁。
广西民族大学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通过聘请泰国法律专家和赠送中国法律译著等举措,为中泰两国的法律交流、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库支持。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致力于推动两国共同培育具备国际化视野、专业素养和复合能力的法治人才,构建紧密的中泰法律职业共同体,为两国在经贸领域的深入合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人才保障。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指引下,中泰(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将为中泰两国的友好合作和共同繁荣保驾护航,成为中泰法律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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