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晓琳)“多亏了法官的公正判决和快速执行,才让我养家糊口的生意能做下去”
近期,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张某诉王某、黑龙江省大庆某公司侵权纠纷一案,原告张某在武汉华南市场经营一家水果店,协议委托二被告运输货物,由张某随车与司机王某驾驶大庆某公司名下重型货车运输价值为6万余元的货物,途中因司机王某全责导致交通事故,造成货损及张某受伤。张某诉请二被告承担货损及医药费等共计10万余元,四平市铁东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共同承担原告损失10万余元,双方均未上诉。受此次事故及市场环境影响,张某水果店经营状况不佳,急需资金盘活。法官考虑到原告的实际经营困难,迅速联系被告启动执行程序,最短时间达成和解,被告及时履行了赔偿责任,解决了当事人燃眉之急,确保水果店正常经营,获得当事人的感谢和认可。
图1 原告为法官和法官助理送锦旗
图2 法官组织原告被告现场调解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的每一位法官都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用心办好、办妥每一个案件,切实解决民众的“急难愁盼”,全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践行人民至上,彰显司法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