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河西区信誉酒鼎烟酒商行(杜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3年11月7日,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河西区信誉酒鼎烟酒商行(杜某某)销售侵权白酒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10月17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信誉酒鼎烟酒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在当事人地下车库现场查获涉嫌侵犯“国窖”1573、“五粮液”等注册商标的白酒337瓶,违法经营额22万余元。经商标权利人辨认,前述白酒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违法行为隐蔽,案值较大。当事人具有一定反侦察能力和应对执法人员检查的手段。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通过多方走访和侦察,在短暂时间内确定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此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同时也避免了大量假冒白酒流入市场,消除了广大消费者的潜在损失和安全隐患。
六、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亿迅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制作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10月18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亿迅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制作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60万元、没收侵权彩涂钢卷产品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26日,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移送线索,对天津亿迅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当事人未经河北省霸州市京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授权许可,将从其他公司处购进的彩涂钢卷冒充京华牌的彩涂钢卷产品用以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京津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对河北省注册商标进行异地保护,提升了津冀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现与津冀地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强化了区域内联动协同,实现了对跨区域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源头打击、全链条打击,对商标权利人的跨区域保护,有利于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
七、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高科阀门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3年8月29日,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高科阀门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没收侵权阀门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4日,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移送函,依法对天津高科阀门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加工侵权阀门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没有经过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下擅自在其加工的9个DN1000的阀门半成品的阀体上粘贴“
”图案的铝牌,并委托其他公司进行喷漆和橡胶硫化,至案发侵权产品尚未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宁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涉及我市多个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从加工环节入手查清侵权商品的生产、加工、制作、运输、销售环节的整个证据链。通过此案的查处,假冒产品生产源头的违法者最终受到行政处罚,体现出各区市场监管部门高效协同合作。
(石美凤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