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警察蜀黍天天宣传,咋就是有人不听。近日,前湾新区就有一名醉驾男子在警察蜀黍的眼皮底下调头欲逃,被前湾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4月21日晚,前湾交警在兴慈五路西龙线交叉口往北开展酒驾整治工作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距检查点约50米处迟迟不动,执勤人员随即上前查看情况,只见白色轿车司机调转车头意欲逃跑。
被拦停后,该车驾驶人杨某迅速将车门反锁、车窗紧闭,拒不下车接受检查,在反复劝说无果后,为防止驾驶人因逃避检查发生危及行人和车辆的后果,交警准备依法强行突破。见此,杨某这才打开车门下车。
面对交警的询问,杨某为逃避处罚也是花招百出,先是表达自己违法犯罪的“苦衷”,自己只喝了一杯酒,因为找不到代驾而“无奈”地选择酒驾。接着在酒精测试过程中极其不配合,最后在民警严肃地告知不配合执法的后果后,该男子才配合检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你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与行驶证,杨某仍抱有侥幸心理,谎称没带证件,甚至想不起姓名及身份证信息,试图蒙混过关
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杨某在2023年就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现在是无证驾驶。
根据相关规定,前湾公安分局现已对杨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面对交警检查时的正确做法是
1. 在看到交警发出停车信号后,驾驶人应开启右转向灯,向后面正常行驶的车辆示意,并在交警指定的停车位置或就近的安全位置按规定将车辆靠右停稳,切忌猛踩刹车或猛打方向盘。
2. 将车安全停好后,驾驶人应熄火并准备好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接受交警的检查,特定情况下,驾驶人应配合交警打开车门、后备箱查车。
3. 驾驶人如果对交警的处罚有异议,不要当场争吵,而应依照规定程序向交警所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诉。
特别注意:遇到查酒驾时弃车而逃或者开车闯卡的,有可能会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因为逃避检查,本身就是妨碍执勤公务的一种,可能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前湾公安再次提醒大家,酒驾醉驾害人害己,请大家遵纪守法,文明驾驶。
(通讯员:胡跃春、张含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