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晓彤)近日,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塔吊租赁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该案中一案解多“忧”,彻底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2021年10月赵某因承包工程需要,租用张某塔吊三台,使用一段时间后因疫情原因停止施工,截止2022年6月共计租金10万余元,赵某在结算单签字确认。2023年5月张某向长春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赵某支付使用塔吊租金,经一审二审判决均判令赵某向张某支付租金。由于塔吊一直在赵某场地内,阻碍了赵某后续工程收尾工作,赵某担心支付租金后张某不拆除塔吊,故诉至铁东法院,请求张某拆除三台塔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对租金金额没有异议,但双方均担心自己履行义务后对方拒绝履行义务。承办法官考虑到一判了之不利于纠纷化解,甚至产生更多不必要的费用,便决定采用调解方式处理本案。通过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同时履行义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租赁合同纠纷圆满解决。
双方调解成功撤诉申请书
司法为民只是起点,没有终点。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案件全过程,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就地化解、实质性化解,不仅让双方当事人满意,减少当事人诉累,更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