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晏瑲)
李凤宁教授就《海南自贸港涉外与贸易法律服务的挑战与应对》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他首先指出,海南涉外与贸易法律服务市场需求尚未充分激发,国际贸易法律纠纷案例较少。接着,李教授分析了海南自贸港建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包括建设进展、贸易自由便利政策的实施和税制体系改革的影响。最后,他提出了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涉外服务水平,引进外来人才等发展路径,以推动海南涉外与贸易法律服务领域的持续发展与进步。
(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凤宁)
黄伟境理事长以《澳门法律服务资源助力内地企业拓展葡语系国家市场》为题,对澳门法律服务资源如何助力内地企业对接葡语系国家市场进行了深入分享。他首先概述了澳门的法律制度,指出澳门基本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制定,遵循“一国两制”方针,并在澳门各界广泛参与下完成的全国性法律。在谈及葡语系国家市场状况时,黄理事长强调,澳门作为中国唯一的葡语系地区,其丰富的葡语资源和独特的文化背景使其成为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关键一环。澳门的中葡法律服务资源,凭借其独特的优势,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商业机遇。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交流协进会理事长黄伟境)
Sarah WARD(吴德塞)教授以《中澳水下文化遗产法律保护比较》为题,通过1656年金龙沉船的案例作为引入,对此进行介绍,探讨了中国与澳大利亚在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管框架。不仅分析了中国法律与澳大利亚法律框架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此外,还强调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的重要性,呼吁所有相关方必须严格遵守该公约的规定。
(澳大利亚水下考古研究院教授Sarah WARD(吴德塞))
蔡凌轩法官以《泉州国际商事法庭涉外审判的实践与探索》发表了主旨演讲。他强调,泉州国际商事法庭围绕专业化、特色化、国际化目标探索新路径,助力对外开放和推动高质量司法合作。国际化路径探索需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推进机制标准化建设,利用智能化手段提升审判效率,并与其他国家司法机关建立合作关系。他指出,“一带一路”共建离不开法治保障。泉州国际商事法庭将注入新动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共建“一带一路”新阶段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蔡凌轩)
郝会娟研究员以《衔接 WTO“塑料污染对话”,探索“以竹代塑”作为涉外法治建设国际实践的路径》为题,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对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塑料污染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解析,指出了当前塑料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其次,她深入分析了塑料污染治理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内在联系,强调了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塑料污染治理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接着,对将“以竹代塑”作为替代品纳入国际法治实践框架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路径和措施,为推动国际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最后,她强调了法治创新在解决塑料污染问题中的重要性,展望了未来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
(宁波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郝会娟)
海南发展涉外法治,具有独特的优势,本次会议如何促进海南涉外法治发展和促进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事业,三亚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汪印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海南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与资源,为国际法专家汇聚和国际法律服务提供了丰富的背景与资源支持,同时海南作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为国际法律服务提供了更加开放和便利的政策环境,将吸引大量国际企业和机构,包括涉外法治机构和国家法律机构的入驻,海南法律事务能力将会增强,事务将会增多。海南可利用这种有利资源和优势,通过国际法学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际法律领域的研究与创新,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促进相关法律政策的落地和实施,提升涉外法治水平,并借此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士和机构来海南开展和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国际商事调解是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增强了,涉外法律事务增多了,整个涉外法治事业起来了,作为其中一部分的国际商事调解就更能得到很好的发展。本会的成功举办,能让更多国际法治专家和人才来到海南,了解海南,为海南的法治建设积极献言献策、贡献力量,如本次会议讨论议题中的水下考古、核污染等,针对性很强,特别为海南所需要,有助于海南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律人才培养体系,沿着推动国际法学交流和合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法律研究与创新、最终为提供优质涉外法律服务奠定基础的路线前进,也进而促进海南和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事业。同时本次会议三省国际法专家专门到中心为商事调解建言献策、提供资源支持,对中心的发展将起到很好的直接促进作用。
本次大会由中国国际法律联盟等主办,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承办,三亚南极星法学交流中心协办,会议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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