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乐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效果。

原告张某阳与被告张某光是多年的邻居,被告张某光的宅基地上仅剩了低矮的围墙和几棵树,原告张某阳在被告张某光的宅基地前放置了一个大型门诊广告牌,引起被告张某光不满,要求原告张某阳将广告牌移走;被告张某光宅基地上的树倒在了原告张某阳的围墙上,将围墙压裂,原告张某阳要求被告张某光将树移走并支付其损失,被告张某光则说树是原告张某阳故意用水泡倒的,双方为此争吵多次,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变得剑拔弩张。在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原告张某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经开庭审理,承办法官王昕认为该案并不复杂,但双方当事人存在“赌气”的成分,谁都想挣个“面子”,互不相让,矛盾逐渐激化。如果判决结案确实省时省力,但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于是,王昕法官决定对该案尽量调解处理。

为了避免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民一庭鞠成东庭长和王昕法官等四名工作人员特意着便衣、开便车先到村中实地勘查现场,在了解现场实地情况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在村委会干部的支持配合下,王昕法官与其同事从邻里关系、诉讼成本、法律规定等多角度做当事人的工作,在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后,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张某光同意将歪倒的树移除,原告张某阳不再要求被告支付损失且同意将放置在被告张某光宅基地前的广告牌移走。

协议达成后,法院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干部共同将广告牌移走,原告张某阳当场递交了撤诉申请,一起邻里纠纷得到了彻底化解。

供稿人:李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