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昌惠 通讯员 杨铠菱)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辖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根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琼市监食生[2023]9号]的通知要求,组织为期1个月时间的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大行动,本次行动采取“两不一直”的监管方式,针对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环节开展突击监督检查行动,把好生产源头关。

一是对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督促辖生产者参加市局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约谈会,提高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二是组织制定风险管控,按照“一企一档、一品一策”要求,制定食用植物油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从源头上消除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包装标签、贮存销售等方面问题;
三是开展专项风险排查,检查生产是否具备生产条件或超许可范围生产,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关键工艺参数控制、贮存与交付控制、标签标识、人员管理、出厂检验等问题,尤其,重点检查是否发现掺杂掺假、超范围使用香精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止目前共出动人员 25人次,排查各类生产者26家次,确定食用植物油生产者8家,完成专项检查8家处。无发现掺杂掺假、超范围使用香精等违法违规行为,无立案。
下一步,美兰分局将继续加强宣传,强化监管,提高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跟踪余下需整改问题,力求整改到位,消除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