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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预防工作的探讨

来源:法治中国网 | 作者:郭东风 | 发布时间: 2022-11-04 10:42:13 | 12165 次浏览 | 分享到:

案例一:宁某某与吕某某两人都是初中生,父母在外地打工,两人与爷爷奶奶生活,为联系方便,父母给其购买了手机,但因两人无意中刷抖音短视频聊天时产生言语冲突,进而约定在县城一超市附近打架斗殴。案发当晚15时许,宁某某纠集李某某、路某某(均是未成年人)到场参与,吕某某纠集万某某、崔某某到场,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口角,引发互相厮打,万某某使用半截台球杆击打路某某右胳膊,后吕某某、崔某某与李某某、路某某等人发生互殴。最后,法院认为,双方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判处相应刑罚。

案例二:曹某某(未成年人)父母在外地打工,与爷爷生活在老家,看到别的小朋友经济情况好一些,便产生羡慕心态,进而经不住诱惑,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期间,曹某某实施盗窃四次:

1、2021年12月20日晚到村委会旁边超市盗得现金300元,香烟10包。

2、2021年12月28日晚上,又进入该超市实施盗窃,盗得现金700元,鸿运当头香烟1条、蓝芙蓉王5包。

3、2022年1月3日,又伙同杨某(另案处理)、胡某某等人再次来到该超市内实施盗窃,盗得现金700元及槟榔、烟若干。

4、2022年4月3日凌晨,经曹某某提议,又伙同王某某(男,案发时14周岁)进入镇上一超市商店实施盗窃,曹某某盗窃,王某某在外接应,共盗得中华香烟2条、黄芙蓉王香烟1条、现金5000元等。后法院认为曹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屡见不鲜,在这其中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率也呈上升趋势。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监护,社会的有效监管,学校的关心教育,逐渐形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发展,其很容易被外界所迷惑使,他们比其他同龄儿童更容易作出越轨或犯罪行为。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对这一特殊群体进行预防,从产生的根源抓起,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预防留守儿童的犯罪。

一、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留守儿童是指在农村外出务工村民把未成年子女托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顾的子女。目前为止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仍然巨大,部分农村地区由于较为落后,很多普法宣传没能落实到实处,留守儿童很少能够学习到法律知识,加上父母不在身边,很容易沾染上恶习,如果不加以及时、正确的引导,很容易受到教唆和迷惑,有的甚至实施犯罪行为。

其犯罪动机具有偶发不确定性。留守儿童的犯罪类型一般表现盗窃、故意伤害等等。实施犯罪行为的留守儿童的在年龄方面普遍较低,在心智方面普遍不够成熟,其犯罪动机具有不确定性。留守儿童实施犯罪行为一般采取团体形式。留守儿童普遍社会经验不足,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胆量不足,需要同伙的帮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大多采用团伙形式。例如在校园暴力案件中,许多犯罪嫌疑人都喜欢拉帮结派对受害人实施霸凌行为,并且这种现象十分常见。有的留守儿童甚至与他人合谋对被害人实施盗窃、抢劫等行为。总的来说,大部分留守儿童在犯罪时为了寻求安全感往往都是团伙作案,有的甚至形成了一个长期实施犯罪行为的团伙。

作案方法呈现多样性。留守儿童犯罪的作案方式方法可以说各式各样、五花八门,其犯罪形式并不单一。现阶段由于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留守儿童从互联网上学到了很多知识,拓宽了视野,但与此同时网络上的一些不健康的风气也给这些涉世未深的农村留守儿童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留守儿童很大一部分都是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自尊心强,好奇心强,个人意志力很弱,控制力差,自我约束能力差,并且法律意识淡薄,行为上喜欢模仿并且喜欢与众不同,喜欢叛逆。由于留守儿童意志力不够坚定,往往容易被外界所迷惑,相关的问题接踵而来。许多留守儿童为了一己私欲,往往容易触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其犯罪行为具有多样性。

二、犯罪的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普及,许多普法宣传工作只是应付形势,没有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基层中去,导致一些村民并未意识到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以及违反法律后果的严重性。这就需要普法工作人员加大基层普法宣传力度,调动村民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积极性。另外,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相较于城市还是有一定程度的区别,部分地区的留守儿童很多都没有接受基础的教育,缺乏辨别是非对错的能力,很容易被他人教唆和鼓动,甚至实施犯罪行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很多人为了提高生活质量选择去城市打工,将自己的孩子托付给长辈照顾,这也导致了留守儿童的人数不断增加。留守儿童虽然有长辈负责看护,但是长辈由于年龄较大,与孩子存在代沟,无法及时察觉留守儿童心理状态的变化,不能够及时给予反馈,他们并不能代替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位置。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监护,加上同学之间的攀比,心理上很容易产生落差感。此外校管理不当针对留守儿童实施的某些犯罪行为,其所在学校也有一定的责任。最近几年的校园霸凌事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可见学校不应当只是学习文化知识、提高文化素养的地方,还应当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当发现学生的恶劣事迹时,不应当为了学校的形象一味隐瞒,而应该及时关注并制止该行为。目前我国大部分学校往往只关注学生成绩问题,而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几乎很少关注。很多老师往往只关注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部分学生由于得不到老师的关注便自暴自弃,有的甚至沾染上了陋习,如吸烟、赌博,有的甚至为了追求刺激,实施犯罪行为。可见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各方面的管理,不只是学习方面还有生活方面。此外很多学校没有开设法律知识讲堂,导致部分留守儿童对于法律一知半解,不了解实施犯罪行为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科学改变生活,随着互联网的全面覆盖,我们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出门也能了解世界动态。这个对于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成年人来说获益良多。但是对于一些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形成的农村留守儿童来说也是一种冲击。互联网有利有弊,通过它留守儿童可以开阔视野,学习到更多的知识,但是不良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速度也是极快,如果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容易误入深渊,甚至违法犯罪。

三、预防措施及对策

综上分析,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原因体现在各个方面,有个人的主观原因,有受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负面因素影响等客观原因,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要切实有效地预防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社会各界必须达成共识,共筑防线,群策群力,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预防网络,齐抓共管,长抓不懈。

(一)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各职能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合作,各负其责,依法严惩卖淫、嫖娼、赌博等犯罪活动,加大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厅、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场所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查禁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活动的出版物,铲除毒害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文化,创造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其次,乡镇政府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教育活动,综治办、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采取农村留守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文化知识等教育,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再次,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应负起责任,成立帮教小组,想方设法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再就学和就业问题,尤其是对那些无人管的农村留守儿童,真心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他们的思想变化,及时施教,预防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防止走上犯罪道路。

(二)加强管理,重视素质教育,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随着《九年义务教育法》的深入实施,违法犯罪的农村留守儿童,大多数是刚走出校门不久或正在学校读书,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有着紧密的联系。当前,学校应把重点解决学校管理不完善,重"应试教育",轻素质教育,片面地追求升学率,教师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作为预防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加强管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第一,抓好学生的思想品质教育。要改变教学模式,不仅注重教书还要注重育人,除了传受科学文化知识外,还要进行系统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使智育和德育并重,帮助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第二,切实加强法制教育。教育部门和政法部门要加强联系,加强协作,根据社会现状和学生的思想实际,结合法律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大力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第三,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对教师上课时间以外的管理,加大教学技能培训力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不仅要体现在升学率方面,还要体现在学生犯罪率、中、小学生中途辍学率上,增强教师预防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责任感。另外,还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综合整治,遏制校园的不良习气,树正气、压邪气,大胆管理。

(三)注重修养,善于引导,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与家长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必须要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首先,父母要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科学教育方法,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感染和薰陶孩子,帮助他们树立起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使他们远离不良文化,不良习气,不良少年。其次,家长要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的学校教育工作,多和老师联络,沟通,使家长了解孩子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同时也让老师了解学生在家的思想动态,有利于老师和家长有针性地开展教育,对学生的错误思想倾向和不良行为也能及时纠正。另外,有关组织在举办婚前培训班时,应增加培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对未来的父母提前进行教育子女的培训。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越来越常见,也越来越恶劣。给我国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建设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当然也包含在内。我国为了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发展、预防犯罪做出了一系列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然而有关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预防问题我们还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需要继续努力。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的好坏对社会个体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当然留守儿童也不能例外。一个好的社会环境能够引导社会个体积极向上,促进留守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不好的社会环境对留守儿童成长的危害性是潜移默化的,这也是导致留守儿童实施犯罪行为的原因之一。所以更应当在全社会树立正确价值观,引导全社会积极向上,提高社会的整体素质水平。此外基层工作者应该加大农村地区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法律知识素养。普法宣传教育应当落实到实处,避免出现普法工作的盲区,努力提高群众的积极性,进行趣味普法活动,以此提高留守儿童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也可以防止部分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例如,在有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案件中,有关工作人员可以组织一些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活动,渗透到留守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其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引导其熟悉基础的法律知识,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学校方面也应该为预防留守儿童犯罪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学校可以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增加一些心理健康课程和普及基础法律知识的课程,通过趣味课堂教学,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和法律素养,遇到心理素质较差的学生应当及时开导,引导其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此外努力宣传法律知识,引导留守儿童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作者:泗阳县人民检察院 袁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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