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夯实维护国家安全的科技能力基础。国家创新体系是决定科技发展水平的基础。加强科技创新,保障科技安全,必须构建系统、完备、高效的国家创新体系。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重大创新领域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深化科研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国家使命和创新绩效导向,扩大科研自主权。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系统提升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开发三位一体的创新水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完善市场环境、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坚持全球视野,加强国际合作,合力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粮食危机、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重大挑战,协力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健全科技安全工作体系,提高科技安全治理水平
提高科技安全工作的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武装头脑,以国家利益至上为准则,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牢固树立国家安全和科技安全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维护科技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科技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把科技安全工作贯穿在科技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建立科技安全工作分级分类管理责任机制,明确管理事项、责任主体和工作程序。落实科技安全管理手段措施,加强机构、队伍和条件建设,完善科技安全工作体系。加强科技信息建设和管理、风险研判、预警监测、安全审查、处置管控和综合评估,打造科技安全工作完整链条。加强科技领域与其他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形成相互支撑的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科技安全预警体系。完善科技安全预警监测指标,加强国际科技发展趋势、新兴领域、重大项目、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的动态监测,及时总结评估我国科技安全状况,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的预警工作机制。发挥智库作用,加强科技安全工作专家智力支撑。制定重大科技安全风险应对预案,加强风险研判和危机管控。建立科技安全动员机制,坚持平战结合,提高科技在重大安全事件中的应急反应能力。
加强科技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加快出台生物安全法,完善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法规。完善国家科技保密制度,强化事关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敏感领域、重大项目、重点机构保密管理。建立实施国家技术安全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审查。在人工智能研发应用、生物医学研究等领域,全面推行伦理审查制度。加强无人驾驶、区块链等新兴领域立法研究,积极推动各国就共同关心的技术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国际对话,参与和引导相关全球治理规则的制定。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