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韦昌惠 通讯员 徐小煜)根据美兰区疫情防控督查组4月16日的督查结果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4月18日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对疫情防控和处方药销售中存在问题的部分药店进行约谈。约谈会上,美兰分局从三方面督促药店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约谈内容如下:

一、要求各药店负责人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要克服侥幸心理从严从紧落实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四类”药品线下实名登记销售制度,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认真核实购药者身份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可追溯,同时对监测到体温超过37.3℃的发热病人,要对其停售药品,并引导患者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二、针对近期检查发现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放松的问题,要求连锁药店总部要加强对门店的统一管理,零售药店必须配备体温枪和张贴地点码,从业人员和进店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和扫码。必须在所有门店醒目位置张贴“六必须”海报,提醒告知消费者主动扫地点码、规范佩戴口罩和配合测量体温;
三、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自2021年12月24日零时起,立即暂停在互联网销售“四类”药品,一律不得接受“跑腿”等服务代买“四类” 药品的订单,直至疫情解除,对仍继续网络销售“四类”药品及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线下实名登记销售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责令停业, 违法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直至吊销许可;

通过约谈,被约谈药店负责人均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签订约谈笔录并承诺关门停业整改,整改结束后再次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依法予以最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宋学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