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都有了,还图那么多做什么?”这忏悔声来自广西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黄毅。这位从一名农家子弟一步步成长为党员领导干部,曾经三次记个人三等功的“禁毒战士”是怎样走上不归路的?
2004年12月调回县城担任治安大队教导员之前,黄毅一直在靖西公安局湖润派出所工作。因其常到湖润镇街上的银湖饭店吃饭,一来二去就跟店里的服务员、未婚女子苏某熟络起来,不久与苏某发展为情人关系。2003年,苏某为其产下一子。
党员干部生活作风问题不是小事。事实表明,很多问题的发生发展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黄毅的贪欲闸门也从这里被打开。当自己的工资无力支撑自己家庭开支和苏某母子抚养费时,黄毅开始寻思着利用手中的权力捞点“外快”。
黄毅从湖润派出所调到治安大队后,一些老板便看中了他手中的权力,经常宴请黄毅。此时县城某餐馆的老板对黄毅说,如果能拉人到他的餐馆吃饭的话,就会给黄毅10%的提成。真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他和该老板一拍即合,把此后别人对黄毅的宴请都安排到该餐馆。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黄毅就从餐馆老板那里获得提成20多万元,这些钱都断断续续送到了苏某手上。
当一名党员干部迷恋情色,离清正廉洁也就越来越远了,思想道德防线一旦崩塌,贪欲就如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除了苏某,黄毅还发展了另一个情人农某,而直到接受审查调查时,两人还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
随着手中权力逐步增大,一些诸如酒水、香烟的“小恩小惠”在黄毅看来只是“毛毛雨”,他盯上了禁毒大队特情经费。2014年7月,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申请到办理廖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特情费2万元,黄毅将其中1万元交给特情人员,私自截留1万元归个人使用。此后,黄毅多次故技重施,自2014年以来,他先后从报销的12起特情经费中共计截留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一次次尝到用公权谋取私利的“甜头”后,黄毅也在权力和金钱中彻底迷失方向,失守底线,将本该用来打击违法犯罪的公权力,当作一门赚钱的生意来运作。
2013年底,吸毒人员邓某为了长期吸毒不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过中间人找到时任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黄毅请求关照。
“如果想吸毒不被公安抓的话,每个月5号前交给我2万元‘保护费’,还可以在靖西贩卖一些零包的毒品。”黄毅说道。从此,邓某抱住了黄毅这把“保护伞”,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黄毅先后6次收受邓某所送的“保护费”共计11.5万元。
黄毅不仅充当邓某的“保护伞”,也对邓某的其他请求提供相应地“帮助”。2014年5月31日,靖西县禁毒大队在杨某家中抓获一伙吸毒人员,杨某是邓某的好友,邓某遂找黄毅帮忙协调。
黄毅在收下邓某送来的7万元“好处费”后,对杨某的妻子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后予以释放。在杨某被批捕移送检察院起诉后,黄毅再次毫不犹豫地收下邓某送的5万元,并为杨某导演了一出“立功”戏,帮助杨某减轻处罚。
除了为吸毒、贩毒分子开后门、当帮手,黄毅还利用手中职权和关系为走私人员打招呼。2018年12月,靖西市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查获一辆走私冻品的车辆。情妇农某的弟弟受走私老板请托,找到黄毅帮忙疏通关系,放行被扣车辆。在黄毅的“关心过问”下,被扣押的车辆在第二天卸下冻品后即予以放行,黄毅也欣然接受农某的弟弟送给2万元“感谢费”。
在一次次权钱交易中,这位曾经的“禁毒战士”,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2019年2月,黄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6月,黄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黄毅在忏悔书中悔不当初,只是这样的后悔对他而言已然太晚,唯有以其前车之鉴警示后来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喻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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