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一线索,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当天下午即派员到源潭镇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潜山市人民检察院也派员协助。调查人员当场查获被举报对象潜山黄某刷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成品口罩和半成品口罩各1万只。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住所地不符,且其注册经营范围为环卫刷、民用刷、机电配件生产、销售等,不包含口罩生产加工。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即对企业主黄某无证生产加工口罩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当晚,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的快速办理和答复表示满意。
2月16日,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函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对移送举报线索的核查情况进行反馈。次日,根据线索核查情况,潜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7号《通告》,部署以源潭镇区域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并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派员组成工作专班进驻源潭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以及回收销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过程中,检察机关将继续关注并跟踪监督查处情况。
案例三:河南省检察院依法妥善处理聚众赌博举报线索
2020年2月10日,河南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新郑市新区管委会苟赵村党支部书记尹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
2020年2月10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郑州市民实名举报电话,反映新郑市新区管委会苟赵村党支部书记尹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聚众赌博。高某称已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此事,但无人处理,群众意见很大,希望检察机关协调处理。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线索登记后,立即将该举报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同时要求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跟踪督办。新郑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将该线索移交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当日,该线索即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转交新郑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2月11日,新郑市公安局调查认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郑市新区管委会苟赵村党支部书记尹某某,先后组织该村会计蔡某某等人聚众赌博。该局当日对尹某某、蔡某某、李某三人作出行政拘留14日决定,同时将尹某某、蔡某某违纪线索移交纪委监察委处理。
2月12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举报人反馈了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结果。高某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感谢。
案例四:江西省乐平市检察院依法协调解决村民通行问题
江西省乐平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值班检察官接听群众来电。
2020年2月6日,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热线”接到该市某镇一位村民电话,反映其作为村民代表与同村两位村民持通行证前往所在镇为村民购买生活必需品,遭到邻村村民阻拦,不准三人通行,希望检察机关帮忙推动解决疫情防控期间村民物资补给问题。
接听来电后,乐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并告知来电人虽然其反映的情况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但检察机关会尽力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解决问题。随后,该院与村民所在镇政府取得联系,通报了其反映的情况和诉求,商请镇政府及时妥善解决,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该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与举报人及其邻村干部联系,要求予以放行。20分钟后,乐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回访举报人,他表示通行问题已解决,对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高效推动解决问题,表示感谢。
案例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处理涉疫线索
2020年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以被告人苏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苏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2020年2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群众电话,反映微信朋友圈内有人转发一男子驾车冲击疫情防控检疫岗点,并在岗点谩骂工作人员的视频,希望检察机关予以监督。
接听来电后,巴马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并立即开展相关调查。经查,该视频反映的情况发生在该县巴马镇,工作人员随即将线索移送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并上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2月13日,得知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苏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来电人,告知其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进展情况。
2月15日,巴马县公安局以苏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巴马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月17日,巴马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判决后,巴马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及时制作了法治宣传短视频,深入苏某某住所地村屯开展防疫法律知识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案例六: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020年3月3日,天津市红桥区检察院开展案件审查,研究解决方案。
2020年3月2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信访人姜某某来信。姜某某在信中反映,其与丈夫王某某经营一家小微企业,2月16日,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某立案侦查。王某某涉案金额9万余元,但姜某某个人账户资金500余万元被冻结。姜某某认为,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必要限度,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员工工资发放等,希望检察机关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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