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在湖北省委宣传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今年全省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情况。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推进监督常态化长期化
加强巡视整改监督。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湖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截至12月10日,全省14项56个问题全部达到销号标准。
深化大数据监督检查,对16个扶贫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9人,追缴违规资金807.8万元。取消了不符合政策对象1.99万人,重新将1.1万名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督促财政、民政、扶贫、审计等7个部门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督检查,全省共移交问题线索102件,党纪政务处分168人次,追缴回收资金1301.51万元。省纪委监委还开展了对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帮扶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深化专项治理 保持严惩严纠的高压态势
在以“零容忍”态度严查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腐败问题的同时,加大查处扶贫领域违规决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力度。1至11月,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284个,党纪政务处分2779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
省、市、县纪委监委加大通报曝光的频次,今年以来共通报曝光问题328个、540人次。
压紧压实主要领导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全省共问责处理98名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一把手”。省政府对2018年省级扶贫成效考核靠后的5个县(区)党委书记、县(区)长开展约谈。
强化以案促改 推动标本兼治
坚持立行立改。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要求,省纪委监委向8家单位党组发函,要求补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等内容。督促省扶贫办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等问题集中整治。督促孝感市针对中央巡视反馈的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督促建章立制。通过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督办函等形式,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加强案件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健全长效机制。
“信访举报明显减少了、问题线索明显减少了、向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的明显减少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明显减少了。”通过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省扶贫领域出现了“四个明显减少”的可喜变化。(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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