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湖南12月24日电(刘玺东 童星宇)饮用水安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关乎着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既要着重保护现有在用的饮用水水源,也不能忽视对备用饮用水水源的监管,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为从源头确保用水安全、保障优质备用水源,湖南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针对备用饮用水水源开展了专项检察监督。通过深入津市辖区内4个乡镇,实地调查核实9处备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调查发现,部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均存在隔离防护设施缺失、破损的问题,他人可随意出入进行垂钓、取水等活动,危害备用水源地安全。
筑牢“防护网”
对此,该院及时向行政职能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违法情形;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完善水源地围网管护制度,消除备用水源安全隐患。
此前,该院还探索运用公益诉讼主动服务人大“1号议案”,针对津市现有在用的“千吨万人”集中式供水水源地--西毛里湖饮用水水源开展了专项检察监督,有效整治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情形。
津市检察院始终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履职宗旨,聚焦水源地保护、饮用水安全问题,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制发检察建议,加强跟进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筑牢备用水源“防护网”,夯实现用水源“防火墙”,全方位保障百姓饮水安全、用水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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