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对邓某某涉嫌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提起公诉。
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小慧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一张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腹隼雕的照片。照片中,本应翱翔天际的鸟儿正被一位男子掐着脖子举起,它的翅膀大大张开,全力抗拒着这“意外的伤害”。
“照片中的男子邓某某在自家鸡圈发现了这只白腹隼雕后,将其制服圈养,后以600元的价格售卖。”王小慧说,案情虽然不复杂,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办理需十分审慎。
3月3日,在全面核查案情后,万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邓某某提起公诉,考虑到邓某某认罪认罚、自首,该院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坚持用足刑事手段、用活公益诉讼,办理了一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案件,为辖区野生动物织密了一张法治保护网。
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探索建立了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制度建立后,二分院及辖区基层检察院选拔了一批优秀检察官组成长江生态检察官团队,对于跨区域的重大环保案件,他们提前介入,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量刑标准,并召开环保案件侦诉审工作联席会,辖区9个区县公检法部门就环保证据认定、侦查起诉衔接等实务问题达成共识,共同强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建设。
“这项制度破除了以往‘自扫门前雪’的做法,实现了长江生态环保的司法立体保护。”二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二分院辖区起诉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116件169人。
今年初,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结合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为此,重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分院和基层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方向。
三分院辖区地处大山大河大江地区,野生动物资源十分丰富。当地捕食斑鸠、野鸡、野猪、野山羊、果子狸、泥猪等野生动物“打牙祭”的习惯较为普遍。为此,三分院专门出台意见,在辖区两级院启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期1年,将由分院和基层院两级检察院共同参与,重点打击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范围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此次行动中,两级检察院将加强与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沟通协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情通报和提前介入等机制,从源头形成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合力。
“检察公益诉讼应当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西南政法大学教师舒国兵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应构建多元化的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机制,保护野生动物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数量还有提升空间。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