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婚姻缔结,贵在坦诚。近日,西乡县人民法院茶镇法庭公正高效审结一起因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申请撤销婚姻案件,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致谢。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靳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前,原告按照当地风俗给予被告彩礼16.8万元及认亲钱1.8万元。婚后,原告发现被告举止异常,不仅拒绝肢体接触,还时常自言自语、无故辱骂家人。经送医诊断,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多年来曾多次住院治疗。原告认为,女方及其家属在婚前及办理婚姻登记时隐瞒患病事实,遂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返还彩礼,并赔偿精神损失。
案件受理后,为查清案件事实、固定证据,承办法官前往二人婚姻登记地,调取婚姻登记全部档案材料,向婚姻登记经办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经多方调查取证查实,被告确患有精神类疾病并多次入院治疗,且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被告及其家属均未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及原告告知该情况。
法庭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被告隐瞒病史,负有主要过错。综合考量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原告未组织双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亦存在一定过失、当地彩礼风俗等多重因素,故依法判决撤销双方婚姻关系,由被告方向原告返还彩礼13.4万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鲜红的锦旗,承载着当事人对公正裁判的认可,一字一句,是群众对法院司法为民工作最质朴的肯定。西乡法院始终立足审判主责主业,在依法裁判、定分止争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以典型个案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用法治力量守护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