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探索建立“巡察+”监督机制,推动巡视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有效贯通,把联动协同体现在监督全过程,着力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巡察+审计,让监督更加专业。协调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小组,开展“审计回头看”,将审计结果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发挥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专业体检的结合优势。市委巡察办采取‘巡审结合’的方式,发函协调市审计局对某市直单位2016年以来经营性资产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列入下一步巡察重点监督内容。指导县(市、区)针对财务量大、账目复杂的单位,开展财务收支专项巡察,实行巡察和审计同步部署、同步进驻、同步开展,相互借力,提升监督质效。
巡察+派驻,让监督更加精准。建立市委巡察机构和派驻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全方位核实情况锁定问题,及时跟踪了解整改情况,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强化派驻机构与巡察组信息交流,定期组织面对面座谈,加强沟通衔接,使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更加精准高效。同时,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也为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指明了方向。
巡察+纪检监察,推动实现边巡边改。巡察前,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等方面掌握的被巡察单位问题和线索以及违纪违规情况,为巡察工作提供参考。巡察期间,统筹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选派不同岗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落实重要问题集体研判制度,推动边巡边改。巡察后,对问题线索分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绿色通道”,对移交后问题线索处理较慢的,市委巡察办将及时发出催办函。(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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