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案件线索,怎么调查取证?无人机等高科技装备就派上了用场。广西防城港市检察院办理的污水直排污染红树林生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实地查看红树林生长情况,并派出无人机航拍,在不同段污水取样,用多种方式固定污水直排入海的地点、时间、污水的颜色、影响范围、影响后果等相关证据。各地检察机关通过采用无人机精准定位,计算非法占用滩涂面积,拍摄植被破坏、土壤和水污染状况,科学取证,有效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海洋生态损害鉴定极具专业性。实践中,检察机关邀请专家参与已成为常态。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办理的海洋领域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办案中就邀请技术专家开展海底勘察、生态修复评估等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海砂生态修复标准,并建立海洋生态环境案件专家咨询库,就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听取专家意见,同时聘请专家证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或其他专门性问题提出意见,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为查实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及赔偿数额,走访多家专业单位调研,借助专家意见,明确诉讼请求,除追究刑事责任外,灵活采取民事公益诉讼手段,对国家各类渔业资源损失进行救济,保护了长江刀鲚等洄游生物,同时向社会宣传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和发展海洋生态文明的理念。
专项监督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海洋环境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和着力点,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早日实现“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努力贡献公益诉讼检察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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