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5月29日,西乡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林业局、两河口镇人民政府,对詹华(化名)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失费执行一案开展成果验收,全面核查劳务代偿方式修复汉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实际成效。
2025年5月,詹华犯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执行中,鉴于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西乡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经与多部门协调磋商,结合被执行人所在村2000余亩森林管护需求,在执行中首次使用劳务代偿模式,推动被执行人以公益性森林管护替代经济赔偿,实现惩戒与帮扶、修复与执行的有机统一。
一年来,相关部门持续跟进监督,詹华亦严格履行代偿协议,累计完成公益管护10月有余,远超协议约定期限。履职期间,詹华每月坚持按照代偿协议巡山护林,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巡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排查、非法狩猎工具清理等工作,履职记录由村委会建立专项档案,实现全程可追溯。验收现场,通过林区实地踏勘、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议等方式综合研判,一致确认詹华已全面完成代偿义务,有效弥补了生态损害,实现了生态修复目标。
生态环境修复是生态公益诉讼审判执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此案的成功验收,标志着西乡法院首例劳务代偿生态修复案件圆满办结,也为同类生态环境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后续,西乡法院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完善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行政职能部门协调联动,不断探索多元生态修复司法举措,助力生态及时修复,以司法之力守护汉江流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