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龙 张荣)
案情简介
本是关系亲近的姨甥,却因一笔借款对簿公堂。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期间,被告牛某因个人投资需要,多次向其姨父周某借款。周某通过银行、微信等方式陆续向牛某转账合计278万余元。后牛某虽有还款,但未能清偿。
为明确债务,双方于2024年10月进行结算,牛某向周某出具了一份《欠条》,确认尚欠借款242万余元,并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逾期则按年利率2.15%支付利息。然而,出具欠条后,牛某再次偿还部分款项,直至2025年8月诉讼发生时,仍有137万余元本金未予偿还。多次催要无果后,周某无奈将外甥女牛某诉至法院。
审理经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转账记录、欠条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关系。欠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被告虽当庭认可欠款事实及约定利率,但以其个人其他款项未能收回为由请求宽限六个月还款。法院认为,被告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已构成违约,原告有权要求其立即清偿。被告以自身其他债权未能实现为由要求延期履行,该理由不能对抗原告合法的即时债权,且鉴于被告此前已存在违约行为,原告不同意宽限期,其担忧合乎情理。最终,法院对被告要求六个月宽限期的请求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指出,本案是典型的亲属间借贷纠纷,核心在于契约精神与诚信原则的坚守。双方签订的《欠条》是对前期债务的清算和确认,是确定彼此权利义务的关键依据。一旦签字确认,就应当严格遵守。被告在出具欠条后再次违约,是导致纠纷升级并最终诉诸法律的根本原因。亲友之间的借贷,往往基于深厚的信任。原告出于亲情慷慨解囊,本是好意。被告若因暂时困难无法如期还款,应主动、诚恳地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谅解与延期,而非消极应对,直至被诉。这种行为不仅伤了亲情,更损害了自身的信誉。法律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支付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法院的判决旨在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诚信的交易秩序。任何试图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都将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等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