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23时许,黔西市中坪镇某超市老板刘先生在途经马路河时,突然听到河边草丛中传来一阵阵异响。他闻声上前查看,凭借手电光亮,在草丛深处发现一条长着四只脚、浑身黝黑发亮的“怪鱼”。由于常在电视和宣传中看到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刘先生很快意识到,这可能是俗称“娃娃鱼”国家保护动物大鲵。他当即小心将“怪鱼”带回暂养,并于次日一早主动联系中坪派出所报告相关情况。
接到报警后,中坪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前往刘先生家中。经仔细检查辨认,确认“怪鱼”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该条大鲵体表完整,无明显外伤,活动能力良好,符合野外放生条件。
民警对刘先生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扬后,随即协同其将大鲵带至马路河上游一个水质清澈的石潭,将其放归自然。大鲵入水后缓缓摆动尾部,很快消失在清澈的潭水中。
“晚上路过听到响动,一开始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像是娃娃鱼,知道它是保护动物,就想着一定要救下来!”刘先生事后表示,“交给警察处理,我才能放心。”
“看到大鲵顺利游走,我们都松了一口气。”民警高峰说,“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这次救助行动能够顺利完成,得益于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的提高。”
民警也借此机会向周边村民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提醒群众如在野外遇到受伤或需要帮助的野生动物,应及时与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联系,切勿擅自处理或买卖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