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诈 | 警惕!八人涉诈获利成帮凶
当今
电信诈骗的“套路”千变万化
纳雍公安用赤诚的“爱”
守护着身边的每一位群众
从预警劝阻到拦截追损
从社区街巷到大数据
他们总是脚步匆匆
托住那些报警救助的希望
他们用行动证明
无论骗子“套路”有多深
藏蓝身影
一定会在
五人卖卡获利被抓获
2025年6月,纳雍县公安局反诈专班在市公安局指导下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辖区多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辖区派出所迅速循线摸排,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张家湾派出所查明:辖区何某、李某、杨某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电话卡出租、出借、出售给诈骗团伙使用,导致多名群众遭受财产损失。
雍熙派出所查明:今年4月至5月期间,邓某某、何某某二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个人身份信息在广电公司批量办理电话卡,并以每张3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不法分子张某某。这些电话卡在转手当天就被诈骗团伙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导致多名受害人财产受损。邓某某非法获利2200元,何某某获利950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三人POS机洗钱被抓


近日,纳雍县公安局反诈专班在警银联动机制中发现一起涉诈线索,随即在市公安局指导下成功侦破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经查,2025年5月,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黄某某、蒋某某共谋利用潘某某名下某贸易公司的对公账户及POS机为他人转移资金,并约定按比例抽取提成。6月5日,黄某某(公司法人)与潘某某(公司股东)在明知资金来路不明的情况下,仍将对公账户办理的POS机交由蒋某某使用。6月15日,该对公账户通过POS机收取涉诈资金97万余元,涉及多起上游诈骗案件。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涉诈资金97万余元已被冻结,待返还。
纳雍公安提示


出租、出售个人电话卡、银行卡均属违法行为!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此类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面临法律严惩。请广大群众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切勿因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朱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