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全额履行案款,申请人姚先生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年,姚先生与王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汉滨法院高新法庭。经调解后达成协议:由王某在达成调解之日起第二天向申请人履行近两万元案款,但王某并未如约履行。2024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调查了其名下财产线索,在法院的多次督促下,王某仅履行了5000元案款,之后便“人间蒸发”,再也无法联系。执行法官经多次传唤、查控财产未果后,该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
终本并不是终点,执行法官始终将群众的“纸上权益”放在心上。2024年10月案件迎来转机,执行法官在查阅王某另案卷宗时发现,其名下财产可能在案件诉讼阶段就已经通过多种方式处置,借此逃避执行。时间紧迫,执行法官立即向局领导汇报,经研判,法院调取了王某名下不动产过户信息、名下银行卡大额银行流水信息、车辆交易等信息,最终汇总发现王某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将名下不动产处置给案外人,银行卡内余额足以履行该案案款,王某以调解为借口拖延履行,直至最后拒不履行,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在申请人的配合下,执行法官成功找到王某,并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法院希望以此督促王某履行义务。拘留期限届满,王某仍未履行,法院以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立案后,面对前期已经调查核实的大量证据,王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2025年4月底向申请人全额履行了案款,三日后又向法院缴纳了罚款。鉴于王某最终履行义务且认罪态度良好,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至此,这起历时一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