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近日,陕西省渭南市蒲城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促成楼上楼下邻居当场和解并当即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价值。
2024年12月,家住某小区的万某发现家中餐厅、卫生间持续漏水,导致墙面涂料脱落、家具受损。经物业排查,漏水原因为楼上杨某家中主管道堵塞。万某联系杨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于漏水原因、损失价值争议较大,多次协商未果,矛盾逐步升级,万某遂将杨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案件分至城关法庭办理,承办人员结合案情认为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更有利于邻里关系和谐,遂联系原、被告前来法院,了解当事人意愿。但因前期协商不畅,此时双方对立情绪较大,调解工作难以开展。工作人员从《民法典》的财产损害赔偿相关规定、过错责任认定等法律角度释法析理,结合类案案例分析利弊,阐明若进入诉讼程序可能面临的司法鉴定、费用分摊等诉累,同时从“远亲不如近邻”的角度耐心劝导。最终,杨某愿意赔偿万某维修费用并当即履行,万某撤回了起诉,各方握手言和,邻里裂痕得以修复。
邻里纠纷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此类纠纷兼具法律问题解决与社会关系修复双重属性,法院在坚持依法裁判的同时,更注重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独特优势,用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审判方式,绘就基层社会治理的和谐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