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陕亮执行·2025”专项执行行动期间,陕西省咸阳市秦都法院干警远赴新疆与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在维护司法尊严的同时,全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权益。
陕西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吴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秦都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载明,双方共同确认吴某共欠陕西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623655.46元,应于2025年1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若吴某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陕西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吴某所有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
约定时间已过多日,吴某仍未如数偿还欠款,陕西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向秦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动提供了吴某的车辆线索。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连夜动身赶往新疆,次日下午2点左右到达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当时虽未在上班时间,但兄弟法院紧急协调两名法警配合我院干警驱车前往车辆所在地。
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情绪激动、态度强硬抗拒执行,甚至将执行干警推倒在地,其代理人也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当场拿出相关法律文书对其耐心劝导,阐明“拒执罪”法律红线,明确告知恶意阻碍执行将面临司法拘留甚至刑事责任。最终,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该当事人向法院写下悔过书,后悔自己的推搡行为并诚恳道歉,表明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也表示不再追究其责任。随后,当地法院领导与干警一直配合秦都法院执行干警工作到凌晨两点,才成功扣押涉案车辆。
逃避责任不可取,积极履行是正道。咸阳市秦都法院将高度重视联动执行工作,多措并举积极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所有被执行人,要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切莫心存侥幸,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