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3月13日上午,陕西省商洛市三要法庭在古城镇寺坡街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开庭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要求被告张某、陈某归还借款19万元及利息,张某、陈某应诉后答辩称借条是其醉酒状态所写,要求法院确认“借条”无效,同时反诉认为双方之间系合同关系,要求陈某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17万余元。鉴于案情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庭前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但双方均对案涉关键事实各执一词,无法达成调解。为进一步查明事实、宣传法治,办案法官决定到社区巡回审判,并邀请社区干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举证质证,并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争议焦点开展了激烈的辩论。当庭调解阶段,合议庭就本案所涉法律问题进行了阐释说明和普法宣传,引导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要规范合同形式和内容,学会以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明显缓和,均表示愿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旁听的社区干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纷纷表示,在家门口旁听庭审,不仅直观地了解了案件庭审的流程,还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在今后一定要学习法律、依法行事、依法维权,做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