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1月23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蔡某特意来到法院,将一面写有“明察秋毫、为民解忧,秉公执法、廉洁高效”的锦旗送到了灵口法庭庭长张亚楠手中。

被告闫某驾驶车辆驶入车位停车时因操作不当,碰撞车前行人原告蔡某,致蔡某受伤、车辆受损。经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闫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因经济损失未达成协议,蔡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灵口法庭办案团队迅速响应,在了解到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张亚楠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仔细审查每一项证据,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审判经验,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第一时间依法作出了判决,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均服判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在张亚楠法官的持续督促下,被告保险公司迅速将标的全部履行到位。在年关临近之时,蔡某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解决了燃眉之急,让这个春节有了更多的安心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