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2024年以来,平利县法院聚焦“公平与效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司法服务,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以实际行动书写了“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新篇章。
一、全面深化党的领导 筑牢政治忠诚
平利县法院全面深化党的领导,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运用“三个一遍”学习法,扎实开展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学习96场次,参加测试、竞赛、活动20余次。加强党建引领,有序推进“分类指导,争先进位”三年行动,提炼打造“‘1+5’初心耀天平”党建品牌,被安康中院授予“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基层党建工作“二等奖”,在基层党组织书记“争先进位”擂台赛中荣获“三等奖”。
二、强化审判执行效能 改善司法服务
2024年,平利县法院新收案件2065件,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结案1963件,在33项审判执行质效考核指标中,有13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15项位于全市中位,案件质效趋于稳定。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先后对押解通道、安检室、后院围墙等进行整改,安检服务中心、“一站式”档案服务中心相继建成,有序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共享法庭”创建工作,首个“共享法庭”在老县法庭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积极参与治理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推行委派“总对总”合作单位诉调工作,委派调解成功110件,占诉前调解成功数37.73%,全市排名第一。向党委反馈诉请简报20份,万人起诉率65.69,全市排名第一。创新治理工作措施,“1+5”团队助力乡村振兴举措开花结果,开展团队工作314次,工作经验和成效先后被新华网、人民网、人民法院报报道,被确定为安康市政法改革创新观察点,被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表扬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在平利县2024年度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中,法院系统满意率达99.45%。
四、服务县域中心大局 助力乡村振兴
积极指导化解项目建设中引发的各类纠纷,扎实履行司法保障职责,始终做到县委工作部署到哪里,法院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强化司法帮扶措施,采用“活封”“活扣”措施执行涉企案件26件500余万元,为企业提出风险防范意见17条,化解涉茶旅产业案件13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乡村振兴帮扶力度,帮扶尚家坝村新建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站,打造产业路,积极扶助发展蚕桑、茶叶、魔芋产业,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五、不断夯实队伍建设 推进从严治党。切实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实战大练兵”和“干部作风能力提升”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3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分干警4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加强督察监督,扎实推进“三个规定”填报,全年填报“三个规定”信息523条,督促干警严于律己,转变作风。强化队伍管理,持续推进“绩效考核”“业绩档案”“季度三星”等管理制度落实落细,开展各序列考核5次,评选出“季度三星”18名,充分调动党员干警的积极性,8个集体和42名个人被省市县表彰。
凯歌高奏辞旧岁,豪情满怀迎新春!2024年,安康市平利县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锐意创新、砥砺前行,坚实践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2025年,新的司法篇章已经开启,让我们继续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保持勤勉尽责的本色,锚定短板,推进整改,争取以新形象、新作为、新业绩回报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深情厚爱,努力为平利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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