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这怎么看着像动物翅膀呢?”
四目相对后,喙长而尖,似鸭似鸟,不知道叫什么。
“呀!这是野生鸟类吧,是受伤了吗?别怕,我找人来帮你。”
“喂,警察同志,这里有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
……
事情还得从2024年12月29日早晨说起。
家住在四十五团某连的张大哥,趁着当日天气好,准备去田地里劳动。
路过光伏电站时,在一块太阳能板旁边发现了类似动物翅膀的身影,走近一看,竟是一只长得像鸭又像鸟的野生动物。
“这小家伙翅膀受伤了,不太精神,看起来病恹恹的。”张大哥回忆道。
他焦急地找到派出所巡逻民警,寻求民警帮助。
待民警赶到后,经过辨认确认其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凤头鸊鷉。民警对凤头鸊鷉进行初步检查后,发现其右侧翅膀伤口较深,暂不具备放飞条件。为使这只凤头鸊鷉得到进一步救助,民警立即联系图木舒克市湿地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妥善救治及照料,待其体征正常、状态完全恢复后再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喀什垦区公安局不断加大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辖区职工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提升,警民共同救助野生动物的暖心举动也逐步成为常态和惯例。
警方提示
广大职工群众,如遇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要盲目救助或自主放生,请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或联系动物保护部门进行专业处理。同时,警告猎捕者,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唐志文 布阿提克木·热合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