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家事纠纷无小事,高效调解暖民心。近日,清涧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悉心开导,有效化解了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二人重归于好。
案件回顾
原告惠某与被告李某于2010年1月11日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但是婚后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纠纷,致使家庭不和,原告惠某诉至法院,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
开庭审理当中,原告惠某明确表示与被告的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坚决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待双方心情平复后,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找准症结,讲究技巧,运用“情系子女”、“批评教育”等调解法则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以孩子为突破口,开导原告惠某“生活中琐事相互斗气的情况很多,过日子哪有锅盖不碰锅勺的,整天面对柴米油盐,肯定会有疲惫的时候,磕绊吵闹在所难免,少些抱怨,多些迁就,日常生活要互相体谅,多沟通,积极化解矛盾日子会越过越好”。之后,被告李某愿意悔过认错,原告惠某也表示愿意再给这个家一次机会,该案最终以调解和好的方式圆满结案。
法官感言
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每天面对家长里短,虽说是群众寻常纠纷,但每一件都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法官一定要把握好处理案件的度,须谨慎处理。清涧法院在审理婚姻家事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思路,积极引导家庭成员树立良好行为规范,培育家庭美德,着力维护家庭和谐,活用司法服务措施,强化调解力度,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的得到实质性的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