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梦函)
为有效防范化解夏季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2024年7月,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夏季交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行动,现对本月被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的5起驾驶非法改装“响管炸街”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1、贵A7XXX
7月7日凌晨2时许,王某某因驾驶私自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贵A7XXXX小型轿车的违法行为被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获,现驾驶人王某某已被金沙县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拆除非法改装装置,恢复原车形状。
2、贵C5XXXX
7月8日凌晨12时许,毛某某因驾驶私自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贵C5XXXX号小型轿车被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获,现驾驶人毛某某已被金沙县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拆除非法改装装置,恢复原车形状。
3、贵CD4XXX
7月19日上午10时许,李某某因驾驶私自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贵C5XXXX号小型轿车被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获,现驾驶人毛某某已被金沙县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拆除非法改装装置,恢复原车形状。
4、贵BDXXXX
7月24日晚上20时许,杨某某因驾驶私自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贵BDXXXX普通二轮摩车被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获,现驾驶人毛某某已被金沙县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拆除非法改装装置,恢复原车形状。
5、渝B2XXXX
7月24日上午10时,谢某某因驾驶与驾驶证准驾驶车型不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不符、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渝B2XXXX小型轿车被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获,现驾驶人毛某某已被金沙县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1300元,并要求立即拆除非法改装装置,恢复原车形状。
7月5日至今,通过整治行动,处罚“响管”无证驾驶人5起,小型普通客车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擅自改装机动车26起,查处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5537起,有效遏制了“响管炸街”的扰民行为,一定程度消除了“响管炸街”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净化城市交通环境。
金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在辖区各主要路口开展劝导查纠,对于未成年人涉及“摩电”交通违法的一律将“摩电”予以暂扣,坚决杜绝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同时坚持整治与宣教并举,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到执勤执法中,切实做到“巡”出群众安全感,“查”出道路风险隐患,“宣”出交通安全成效,“防”出平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