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江西省崇仁县郭圩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刘某(男,47岁,郭圩乡下屋村人)报警,称邻居黄某(男,50岁,郭圩乡下屋村人)扰民。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询问,邻居黄某经常在午休和晚休时间吵闹,发出很大的噪音,严重影响其正常作息,时间久了心情也烦躁不安,后因此事两家学生也在学校发生过争执,两家人的关系就此闹僵。最终刘某选择向派出所报警求助。初步了解情况后,民警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两位群众带至下屋村调解室,并通知包村乡干部。
在调解中,民警、包村乡干部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劝解双方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无论是亲友来访还是儿童玩耍,都需要将是否会影响到邻里正常生活考虑进去;周边住户也要多多理解,试想谁家没有老人小孩?
最终,双方在平复下心情后,都主动提出让步,坐到一起握手言和,烦人的噪音也就此得到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