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第三期“行政审判讲堂”,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党支部书记、庭长耿宝建授课,副庭长梁凤云进行答疑。
耿宝建庭长首先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七个一”对下指导联动机制以及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旨在促进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随后,耿宝建庭长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务”为题,讲述了“比较法视野下的财产权保护与征收补偿基本理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十二个具体问题”“司法实践中若干疑难问题”三方面内容。授课以财产权的多元属性和多层次内涵以及财产权的法律保障为基础,指明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努力方向。以公报案例为切入点,详细讲解了征收决定的形式、征收与补偿同时性、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选择权及选择权转移、房屋价值评估与异议程序、承租人等权益保护与民行一并解决、久拖不决与补偿决定关系、无行政机关承认强拆的被告确定、“钉子户”权益保护与服从公共利益等十二个问题。针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被告主体资格、起诉期限等实践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耿宝建庭长指出,行政审判要坚持能动履职,把握好行政行为与受案范围辩证关系,将更多的、表现形态各异的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行为纳入司法监督范围。要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强化“穿透式审判”思维,转变“一行为一诉”传统观念,创新追加被告、第三人等审理方式,坚持“判到位”理念,力争实现“老百姓一件事,法院一件案;一起行政争议,一个裁判定分止争”。要建立符合行政审判规律的绩效指标体系,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唯办案数量论英雄,以公正的裁判、司法建议与能动履职工作,推进诉源治理和服务依法行政工作。
梁凤云副庭长总结时指出,本次授课聚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问题,从行政法理、行政实践和行政审判的角度做了详细的阐述,特别是针对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观点,请各级法院认真学习领会。在随后进行的答疑环节,针对通过法答网提出的五个疑难复杂问题,梁凤云副庭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进行了现场答疑,助推解决地方法院难题,统一司法尺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国四级法院行政审判条线和立案条线负责行政立案的干警,各巡回法庭、国家法官学院、部分地方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共计一万余人同时在线参加了本期“行政审判讲堂”。
(王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