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河北省省委政法委关于“枫桥式工作法”评选和“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情况的通报,武安市人民法院“三三六四”交通事故解纷工作法被评为河北省“枫桥式工作法”,该院康二城人民法庭和阳邑人民法庭被评为河北省“枫桥式人民法庭”。
近年来,武安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找准司法服务与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促使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力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武安法院道交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改革创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线上线下一体化处理,革新流程便民服务为思路,大力推行“三三六四”工作机制,即“以‘三个一’实现处置纠纷一条龙,以建立‘三个群’推动在线诉讼,以推行‘六个前’创新办案手段,以实施‘四个快’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站式、集成式、便民式道交纠纷处理新模式,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部门多动手,群众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