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和调解员始终热情、专业地做调解工作!原来调解可以这么便民。”被告诚挚地和法官道谢。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通过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诉讼标的110万元的合同纠纷。
原告林某和被告谢某因生意上的业务往来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经过双方结算并协商后,谢某出具《结算欠条》。后林某多次向谢某催讨债务无果,致诉。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合作伙伴,若最终“对簿公堂”可能会使原本已经紧张的关系变得更加难以修复,故决定采取先行调解的方式尝试化解纠纷,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
调解员首先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在调解员与谢某的沟通中,谢某一直对具体的还款时间和金额有所顾虑。为避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时间拖延而减损,本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原则,法官及时与谢某取得联系,从法理上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
法官了解到,谢某家里老人重病需要他贴身照顾,通过线下方式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存在较大障碍。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效率,法官和书记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利用互联网进行诉讼活动,并详细地为他们讲解线上调解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庭审日期届至,双方通过掌上法庭进行在线调解,隔空对话。
调解过程中,法官对谢某释法明理:“依法归还欠款是债务人应尽的义务。若经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债务后仍然未偿还欠款,一旦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有可能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次失信,处处受阻,得不偿失。”法官同时引导谢某换位思考问题,“你俩一起合作了这么久,互相也熟悉,最近林某需要资金周转所以着急。”调解员也融入情理与林某沟通:“谢某家中确有长辈患病,生意经营也遇到困难,资金缺口较大,所以无法一次性归还欠款,他希望你能多给予一点时间。”
最终,在法官、书记员、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林某和谢某成功签订了调解协议,谢某自愿分四期归还110万元欠款。同时,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至此,这起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圆满完成,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
该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秀屿法院牢牢把握能动司法理念,扎实开展为民司法举措的一个缩影。下一步,秀屿法院将继续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力争让群众感受到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更温情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通讯员:黄建廷 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