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安交警致全省“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的函
全省各客货运企业:
道路运输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无数家庭的和美幸福。近年来,我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综合经济实力实现赶超进位,创造贵州发展“黄金十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新篇章。安全高效、优质快捷的道路交通运输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广大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及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同心同德、共同努力的结果。谨此,贵州公安交警向长期以来投身客货运输的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致以深深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你们辛苦了!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交通事故风险也随之加大,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贵州公安交警提醒全省道路客货运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高企业及从业人员道路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一、“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做到:
1. 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对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心理疏导以及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事故预防和应对处置能力。切实增强驾驶人的社会责任感,及时发现和解决驾驶人存在的心理和身体问题,确保驾驶人在精神和身体健康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安全服务企业和群众。
2.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驾驶员、车辆的安全源头管理,定期对企业所属的客货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病车”上路。
3. 运输企业要合理安排运输任务,保证驾驶人充分休息,充分应用“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及时发现查纠“三超一疲劳”、分心驾驶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苗头。
4. 客运企业要严格遵守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格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坚决消除隐患、堵塞漏洞,保障行车安全、平安出行。
二、“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应当做到:
1. 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时,要做好行车前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设施完备、有效,不违反限制通行时间、线路等有关规定。
2. 依法驾驶,不违法行车。驾驶营运客车时,切勿超员载客、客货混装、超速行驶,切忌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倒车、逆行,杜绝携带和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
3. 从事货物运输驾驶人必须取得相应的运输资质,严禁发生“三超一疲劳”“争道抢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在转弯、变道、倒车时,要注意观察、谨慎驾驶,避免因车辆盲区引发交通事故。
4. 合理安排作息,不疲劳驾驶。长途运输疲劳驾驶危害大,驾车前应确保睡眠充分。驾车时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全天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4 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2 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5. 谨慎驾驶,妥善应对突发情况。驾驶人在行车途中要保持安全车速、安全距离;进入路口、隧道、弯道前要采取预防性制动,降低车速安全通过;超车时要留出足够的超车视距,谨慎超车;进入弯道应坚持在本方车道内行驶,避免占用对方车道,安全行车。遇突发情况,要立即减速或制动停车,切勿急打方向避让,以防车辆侧翻。
6.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行车。驾驶时应集中精力,切勿吸烟、饮食、嬉闹、接打手机、接发微信、短信、打游戏、看视频等;遇车流量大时,切勿强行超车、会车,不开“斗气车”“霸王车”。
7. 行车途中做到“八不”:不闯红灯,不违法掉头、不闯禁行、不酒后开车、不违法超车、不超速行驶、不超载、不乱停车、注意礼让行人,全程全员务必规范使用安全带。
8.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行车在外,不要忘了家人的牵挂;您的平安是全家的福,出行千里,平安回家是家人的殷切期盼。
“双节”假期将至,贵黔大地车来车往、熙熙攘攘,桥隧相连、穿峰越谷、路况复杂,交通安全不容忽视。我们每个人都是交通安全的参与者和守护者,为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让我们警企联动,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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