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网讯(邱方艺)冠县以聊城市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形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冠县新模式”,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一、完善制度体系,构建监督蓝图制定《冠县关于构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意见》,夯实基层执法监督“局队合一·室所联动·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县司法局加挂“冠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实行“局队制”,细化“局队合一”监督体系。创新基层室所联动,在司法所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室牌子,为司法所赋能,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有效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6月17日,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对行政执法监督室进行授牌,实现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全覆盖。
召开冠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暨建设县乡两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会二、拓展监督“触角”,提升监督效能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室工作职责,在辖区内选取重点企业、村庄(社区)等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站,参与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最深处。强化“站室联动”,压实行政执法监督室定期走访联络站责任,有效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监督覆盖面窄等问题,搭建起政企沟通桥梁,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引导企业良性发展的双赢局面。
“行政执法监督室”工作人员定期对“行政执法联络站”进行走访、座谈,摸排信息,收集线索三、创新监督方式,做好监管“文章”探索沉浸式执法监督方式,与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指出问题不足。制定执法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县乡两级执法监督责任,通过沉浸式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网上巡查、摸排走访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监管。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鼓励柔性执法,动态调整《冠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证明事项清单,强化清单责任落实,让企业和群众最大限度地感受到执法温度。截至10月份,全县不予处罚案件383件,不予处罚金额51.04万元,受益主体383个,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件量23581件,共减少证明材料32176份。四、整合监督力量,护航营商环境以专门执法监督队伍为中心,整合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站等队伍力量,织密执法监督微网格,构建“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充实执法监督队伍,将法治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律师等专业人士吸纳到执法监督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案卷评查、日常走访、沉浸式执法监督等方式参与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实现“1+3>4”的执法监督效能。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从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监督案件的处理等多个方面和维度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升工作本领,打造“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监督队伍。
组织全县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