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组长,我还有一些想法,想当面跟你谈谈……”当老倪来电说要与我再见上一面时,我有点忐忑。莫非他又有新的“理由”为自己的违纪行为辩解了吗?
老倪是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在啃的一块“硬骨头”。今年年初,我们收到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反映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倪某退休后在相关领域公司上班。
老倪虽然在承认自己退休后在公交相关领域企业上班拿取报酬的事,但是他觉得自己只是普通职工,而非“党员领导干部”,自认为不存在违纪行为。
经过一下午的唇枪舌战,我们最终还是没能把老倪的思想工作做通,决定让他先回去冷静冷静,好好看一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仔细比对自己的行为。
再次与老倪交锋,我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可出乎意料的是,我所有的“预案”都没用上。
老倪与之前的他判若两人,委屈不满的神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悔意和感激。看完他递过来的《我的反思》,我百感交集。
“我回去后,连续几个晚上辗转反侧睡不着,想不通自己为什么就违纪了。后来我反反复复、仔仔细细看了你们所说的文件,里面确实对‘党员领导干部’身份有明确规定。”说着说着,老倪紧蹙的眉宇间流露出了深深的自责,“之前,我没有把自己党员身份和企业班子成员身份结合进去看问题,单纯地认为自己是靠劳动赚钱没问题。”
这名有着45年党龄的老党员坐在我对面,向我讲述自己的经历和心理历程。原来,老倪自部队转业后一直工作在交通运输第一线,至退休时已有28年,其中担任公交运输公司领导职务就长达19年之久,良好的作风、果敢的行事风格为其积累了人脉资源,赢得了系统上下的认可。
眼看着退休时间日益临近,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倪却变得焦虑。因为没有社保金的妻子常年生病需要吃药,唯一的女儿又不在身边,仅靠自己微薄的退休费显然捉襟见肘。正处于一筹莫展之际,有原先与他有业务关联的企业向老倪抛来了“橄榄枝”。
“退休久了,这张老脸必定会贬值。既然有人要,何不趁早呢?但我压根儿就想不到这也算是违纪。”面对送上门来的邀请,一心想“多挣点钱缓解家庭经济压力”的老倪没多想就答应了。
“老倪啊,只要手握公权力,就不能游离于监督之外,更何况你是任职近20年的国企老领导。”我趁热打铁,说得他连连点头。
鉴于老倪的家庭状况,组务会上我们大家统一了思想,我又把实地走访情况如实向委领导作了汇报。最终,决定要求老倪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列出分期退缴的时间表。两天后,我收到他自行交至581廉政账户的第一张银行缴款单后,半年多来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 许鹤鸣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