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被建议单位从内心认同
“一是要找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建议文书的说理性;三是要注重对同类案件、同类问题提出类案检察建议,防止因追求数量而人为拆分……”
2019年7月,湖北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制发检察建议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要求各地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上下功夫。
赵慧告诉记者,在印发《通报》前,该院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涉黑涉恶犯罪情况及社会治理工作大调研,发现部分检察建议存在质量不高的问题,如某基层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内容为要求该局派出1名至2名干警与检察院承办干警协调办好某案件。“这类情况完全可以通过单位之间直接沟通解决,没有必要专门为此发送检察建议。”赵慧表示,这类检察建议损害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一步将重点引导督促各地围绕检察建议质量做文章。
为了实现让被建议单位既“口服”又“心服”的目标,湖北省检察院不仅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同时也倡导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上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
在办理舒振东、吕维胜等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过程中,黄梅县检察院发现自2001年国家禁止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以后,武穴市黄砂公司(后更名为武穴市玉衡星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及一些个体砂石经营业主长期在武穴长江流域非法采砂,严重影响长江生态安全和行洪安全。
2019年12月11日,黄梅县检察院采用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向武穴市水利和湖泊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长江河道行洪区违法建筑行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及行洪安全。
公开宣告送达和上门释法说理收到良好成效。12月30日,武穴市水利和湖泊局对该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目前,该局已采取了规范采砂船舶集中停靠和监管、加强涉砂船舶管控、严厉打击非法采运江砂行为、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等措施进行管控,对该地“三无”采砂船已督促自行切割采砂机具24条,近期还多次联合黄冈、阳新、黄梅、蕲春等地的水政监察大队开展联合巡查行动,对相关辖区长江河道非法采、运砂进行全覆盖打击。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努力让检察建议发送对象更精准、文书制作更规范、释法说理更充分、跟踪督促更到位,力争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不断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水平。”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新华说道。
[责任编辑:李新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