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感谢法官,我以后的生活和看病总算有了着落。”80多岁的王大爷感激地对承办法官说道。
事情要从一场暴雨说起。王大爷长期独居,受暴雨天气影响,其独居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村委会联系王大爷子女协商安置未果后,为保障王大爷安全,垫付费用将王大爷临时安置到敬老院生活。此后,因子女对敬老院费用、后续医疗支出等费用分担存在分歧,赡养问题迟迟未能落实,王大爷遂向法院提起赡养诉讼。
案件受理后,褒联法庭坚持调解优先、法理相融,联合村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调解。
“王大爷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安稳的地方住、有人照顾。房子在地质灾害点,万一出事,多少钱都换不回来。”调解一开始,承办法官先从王大爷的现实处境入手。
“我们不是不管,就是敬老院费用、以后住院咋分摊,几家人一直说不拢。”调解中,一名子女道出顾虑。
“经济条件有差异,可以按比例分担;但赡养王大爷不是可选项,是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费用分担有分歧,就让王大爷无人照料。”承办法官一边安抚情绪,一边结合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赡养义务的规定释法明理,明确赡养王大爷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村调解员也接过话头:“今天把话说明白、把账算清楚,不是伤感情,是为了以后少生矛盾,让王大爷安心。”
从亲情、法理、情理多角度出发,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引导四名子女换位思考、共同承担。经过几轮协商,子女们态度逐渐转变。
“敬老院的钱、以后看病的钱,我们按协议来,不再推了。”最终,四名子女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王大爷敬老院居住费用、日后住院医疗费用等全部赡养支出,由四名子女按各自比例分担。该案一次性厘清王大爷养老、就医、费用分担问题,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