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张荣)
晨光透过玻璃窗洒进勉县法院调解室,法官翻开案卷,指尖划过一行行诉讼请求。从八点半到十点半,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从分坐长桌两端到并肩走出大门。两小时里,被告当场转账付清6万余元尾款,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这是勉县法院涉企案件“庭前调解前置”机制运行以来审结的数百起涉企纠纷中的寻常一幕。
案刚立,调已始
传统诉讼模式下,一起案件从立案、开庭、判决到执行,动辄数月甚至更久。对中小企业而言,几万块钱可能就是维系运转的“活水”,一场官司拖下来,往往“赢了官司、输了生意”。
勉县法院给出的答案是:把调解程序前移至正式开庭之前。
“庭前调解前置”的核心逻辑,是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庭审前达成和解。这并非“和稀泥”,而是“背靠背”摸清底线,分别听取双方真实诉求;“面对面”拉近距离,从法理和情理两个维度引导理性沟通。
在一起小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一方坚持要利息,一方愿意付本金但希望免息。法官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帮双方算清“诉讼账”:判决之后可能还有上诉、执行,企业耗不起,合作关系也可能彻底断裂。账算清了,路就通了。
在另一起三家企业分别起诉同一家建筑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每家被拖欠的金额不过两三万元。若各自走完完整诉讼程序,耗时耗力。法官将三案合并调解,一个多小时协商,三份调解协议当场签署。三起纠纷,半天化解。
法结解,心结开
中国古人讲“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讲“礼之用,和为贵”。这些植根于中华文明深处的治理智慧,在今天的司法实践中依然熠熠生辉。
一起800多万元的设备买卖纠纷,足以看清其中的分量。锦华公司购买众力公司设备后,因性能不达标对簿公堂。若简单判决解除合同,锦华公司需另寻供应商、错过市场窗口,众力公司设备回收即贬值——这是“双输”的死局。
法官没有止步于法律关系的厘清。多次庭前调解中,从技术参数聊到市场行情,从违约责任聊到合作前景,引导双方视线从眼前的“退货索赔”转向未来的“技术攻坚”。最终,双方达成的不是赔偿协议,而是合作升级方案。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从“刚性裁判”到“柔性对话”,改变的不只是办案方式,更是司法理念。
千里远,咫尺间
2026年5月,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进入勉县法院。工程地点在勉县,拖欠的8万余元工程款迟迟未付,而原被告均在四川各市区。若按传统方式,当事人需各自奔波到庭。
勉县法院依托“云上法庭”,启动线上庭前调解。屏幕两端,法官释法明理、居中协调,当事人“隔空对话”。从立案到化解用32天,双方“不用跑法院、没开庭”便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签署,并非终点。一起挖掘机租赁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承办法官依然“时时放心不下”,在履行期限将至时主动回访督促,直至被告全额付清。自动履行,才是案结事了。
近年来,勉县法院将庭前调解前置融入涉企纠纷化解全流程,通过诉前走访前置、诉前保全前置、庭前调解前置、诉前鉴定前置和执行督促前置协同发力,构建起涉企纠纷全链条化解体系。今年以来,已审结涉企案件300余件,调撤率近70%,平均审理周期压减至50余天,涉企纠纷在开庭前端高效化解。(甘雅豪 赵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