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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由于国情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检察制度一直是各国司法体制中最为活跃的部分,其权能和范围也始终处于动态的变化中。在党中央的改革政策文件上升为正式法律条文的关键形成期,秉承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通过检察实践探索出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宪法功能的有效路径,为立法和司法解释提供样本,是新时代行政检察人的历史责任。本着这样的认识,湖北行政检察部门摸索出的自侦化、公诉化和提前介入之办案新思路,可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