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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动态

评论:“公务员”标签岂能成为暴力免责符?

来源:百姓法网 | 作者:百姓法网 | 发布时间: 2025-09-20 15:15:00 | 347 次浏览 | 分享到:

     

      编者按:周银惠女士因为向中央巡视组反映问题,被当地社区人员殴打致伤,报警三个多月,公安机关没有任何形式的答复。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后,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区分局才给了一份《关于履职申请的答复》。这篇评论,是将周银惠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和《关于履职申请的答复》输入到腾讯元宝合成的,没有经过任何修改。

  河南南阳周银惠女士因向中央巡视组反映问题遭殴打,报警后竟因施暴者被贴上“公务员”标签而被公安机关拒绝立案。这一荒诞现实,暴露出部分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公安机关选择性执法的深层病灶。

  一、“公务员”身份不是违法犯罪的“护身符”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委会委员属基层自治组织成员,其身份性质与公务员截然不同。郑州市惠济分局以“张晓系公务员”为由推诿,实为对法律的曲解。这种将“公务员”标签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做法,不仅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平等原则,更助长了特权思维——难道公职人员违法即可逍遥法外?

  二、程序正义的溃败令人警醒

  公安机关在接警后未依法出具《受案回执》,亦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程序违法显而易见。更令人质疑的是,其声称“按信访条例处理”,实则是以行政程序替代刑事司法程序,将公民人身安全诉求降格为“信访纠纷”。这种“和稀泥”式执法,损害的是法律权威,撕裂的是社会信任。

  三、权力干预司法的隐忧

  事件中武侯街道办公职人员全程在场却未制止暴力,甚至默许施暴,背后是否存在权力庇护?当南阳公职人员在郑州实施暴力却试图通过“公务员”身份逃避追责,折射出的正是部分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对法治的侵蚀。中央巡视组的介入本应是正义之光,却险些沦为地方势力博弈的工具。

  结语:

  法治社会的根基在于每一起个案的公正处理。若“公务员”身份可成为暴力免责符,若执法者选择性失明,公民的合法权益终将沦为空中楼阁。唯有彻查事件真相,纠正执法谬误,才能重塑法律尊严,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

  (全文约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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