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科 雷红)为深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近日,汉滨法院民二庭成功运用“执前扣划”创新举措,妥善化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
年逾七旬的老王,因一起不当得利纠纷被诉至法院。原告担心判决后难以执行,在案件审理阶段就申请了财产保全,老王名下的银行存款被依法足额冻结。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老王也反复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在履行方式上,双方却陷入了僵局。
“法官,我全部的积蓄都被冻结了,平时出门都得靠步行,真的拿不出多余的钱了。”老王表示希望先将自己的账户解冻,再向原告履行案款,可原告却因担心提前解冻账户会带来风险,坚持必须等“钱到账再解冻”。眼看双方僵持不下,案件随时可能进入执行程序,然而一笔额外的执行费,对生活本就拮据的老王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负担。
如何既保障原告权益快速实现,又避免老王陷入执行困境?承办法官查阅相关规定和案例后,提出了新思路:“将保全账户中的款项先行扣划至法院账户,再经由法院发放给原告,不需要申请执行,不进入执行程序,也不产生执行费用。”经法官释明后,双方当事人欣然接受了这一方案。在严格审查案件不存在虚假诉讼、个别清偿等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风险后,承办法官作出“执前扣划”裁定,并移送执行部门实施。“感谢法官,感谢执前扣划,不仅帮我节省了执行费,还让账户尽快解冻,真是高效便民!”案结事了,老王终于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