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部署以来,喀什垦区公安局紧紧围绕“四个严防、三个确保、两个提升”工作目标,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理念,用心精准排查、用情化解托底,紧盯事前摸排预防、事中及时介入、事后跟进回访“三个环节”,形成全链条、全流程调处化解模式,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辖区治理能力和平安稳定的基线。
聚焦风险治理,激发联动效能
以专项行动目标为牵引,坚持内部外部双向联动,机关基层协同推进。在外部,借助各团场党委同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主动加强走访沟通,与各职能部门“心同向、力同聚”,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化解机制,梳理主责与配合脉络,打造协同联动化解矩阵,形成矛盾纠纷“动态有人注意、情况有人收集、问题有人报告、困难有人解决”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基层单位依托辖区警务室,充分发挥民辅警“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辖区滚动排查梳理可能引发案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风险信息及时探知,矛盾底数精准掌握;在内部,机关基层联手推动清零警民矛盾,以自身清、自身正争取辖区群众信赖,提升基层单位在辖区群众中的公信力和依靠基层单位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做信得过的“中间人”,消除越级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破坏安定秩序的风险。行动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29起,化解659起,移交70起。
系统分析探察,增强预警效力
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制度,派出所每日结合矛盾纠纷信息、接处警、案件复盘和数据研判等综合情况,进行系统研判分析,分类梳理归纳。一是对常见、频发、易发矛盾纠纷实行走向态势分析,掌握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提出综合治理工作建议;二是对重点、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实行逐个解剖分析,深挖矛盾核心,因事制宜,因人施策,逐一制定解决方案,向职能部门推送存在上访意愿、重大邻里纠纷、欠薪讨薪等预警信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梳理出的重点高危人群,密切掌握实时动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主体责任,逐一落实明确管控措施,确保全部稳定在控。
科学排查分类,高效协调化解
根据矛盾纠纷性质、涉及人员类型、矛盾纠纷紧急情况和事态严重程度分门别类建档归类,落实排查化解责任。一是对一般矛盾纠纷,由基层警务室民警当场排查、当场解决,做到不耽搁、不拖延、不留隐患;二是对特殊敏感、具有潜在风险可能衍生群体性事件、双方矛盾激发可能造成矛盾升级的纠纷,按照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工作原则,联合社区、连队、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共同做好调解化解,切实形成“隐性矛盾纠纷提前预防、潜在治安隐患及时整改、突出违法犯罪有效控制”的矛盾风险化解理想状态,最大限度排除纠纷转为“民转刑、刑转命”的风险。
突出信任依靠,倾听群众呼声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牢“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的思想认知,全面深化“党政主导、部门联合、社会联动”矛盾风险化解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各类矛盾风险梳理研判,跟踪问效。及时召开警企座谈会、警民恳谈会,积极邀请群众代表等关键群体,通过面对面宣传,心贴心交流,积极向群众通报近期开展的社区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基本情况。同步收集群众就警务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辖区特点不断优化群众工作方法举措,确保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落地生根。行动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帮助解决10万元以上讨薪类纠纷1起。
坚持跟踪问效,强化治理阵地
一是严格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通过电话和上门走访等形式回访,及时了解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求落实情况,注重教育疏导,核实民警在调处纠纷过程中是否规范调解,当事人双方是否满意调解结果,避免调解流于形式,做到矛盾纠纷真化解,不反弹。坚持矛盾纠纷化解源头治理,加强执法监督,严防执法不当、监督不严引发的警民矛盾;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聚焦投资经商、家庭关系、妇女儿童法律需求,重点开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国家惠民政策等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普法宣讲,强化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的自觉。构建普法送法网格,全力打造“户籍窗口”普法阵地,全时解答群众法律难题,努力为建设平安辖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力求达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行动以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2场次,受教群众达2.6万余人,累计服务群众1.2万余人次。( 唐志文 童永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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