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
“为何同一天同一辆垃圾清运车会开出3次加油发票?”日前,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对该区巡察办移交的关于龙塘镇政府下属环卫站垃圾清运车涉嫌违规加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加油单据显示2018年1月8日该环卫站一辆垃圾清运车一天内开了3次单笔金额为650元的加油发票。
“是套现还是补开?”“个中有没有什么猫腻?”监督组在讨论之后,决定对该环卫站的4辆垃圾清运车2016年以来的加油明细进行逐项核查,发现该环卫站4辆垃圾清运车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存在多笔一天内连续刷公务卡加油情况。一天内为何多次加油?为解开谜团,监督组找到了分管垃圾环卫站的龙塘镇城管中队负责人周某某。
“这辆垃圾清运车一天内多次报销加油费,你在审核把关时有没有发现问题?”监督组开门见山问道。
“4辆加油车加油,都是刷我的公务卡。我在签字时,也问过司机,司机解释有时2辆车一起加油,所以刷2次,有时忘记带公务卡,会一次性补刷,我认为这个解释也很合理,就没有深究……”面对问询,周某某底气十足。
“那从财务报销票据看,存在同一辆车一天内报销2次加油费300元,又怎么解释,如果是加油费用为什么要分2次刷?”“自2017年以来垃圾清运费用年年攀升,甚至多出几倍,怎么解释?”
“这……分2次刷可能是刷卡机坏了,费用不断增加可能和垃圾量年年增加有关,具体我也不清楚,他们拿来加油发票,我就直接签字了。”面对监督组进一步询问,周某某开始心虚,他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的事实浮出水面。
为进一步查清该案背后是否存在虚报套取等贪腐问题,监督组调取4辆垃圾清运车在垃圾转运站的过磅记录,现场模拟垃圾清运车行车路线以便精准计算耗油情况,同时将该站2016年以来的年垃圾清运吨数和加油量进行比对,发现2016年至2019年期间没有出车记录却有加油记录的票据176笔,共计10万余元,2017年清运垃圾数量比2016年少,但加油费却比2016年多支出6万余元。
固定证据后,监督组决定从4辆垃圾清运车司机范某某、吴某某、林某某、冼某某入手,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情况。
“2016年下半年开始为了用公务加油卡购买一些个人消费品,我们4人就商议到沿路的私人加油站加油,出现多次650元加油费是因为实际加油支付了350元,另外300元用来购买个人消费品。”在详细的数据分析和确凿证据面前,范某某等4人很快承认了以垃圾清运车加油名义虚报在加油站购买香烟、饮料、食品等个人消费品的事实。
经查,2016年至2019年,范某某等4人以垃圾清运车加油的名义从私人加油站购买商品价值7.22万元,其中范某某虚报1.8万元、林某某虚报1.9万元、冼某某虚报1.26万元、吴某某虚报2.26万元。监督组深入调查后,没有发现周某某知情或参与范某某等人虚报加油费用购买个人消费品的证据,但周某某对垃圾清运车出车情况没有进行登记,在垃圾清运车加油费报销过程中未尽到监管职责,对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23年5月,周某某以及范某某等4人被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相关费用全部责令退赔。琼山区监委向龙塘镇人民政府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龙塘镇政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堵塞廉洁风险漏洞。(韦昌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