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检委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委会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功能,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根据最高检《关于对检委会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提示》和省院相关要求,近日,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派相关工作人员,先后深入乐都区院、民和县院、平安区院、互助县院督促检查检委会等相关工作,鉴于疫情影响,对化隆县院、循化县院以视频+电话的方式予以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组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辅导讲解、现场答疑等形式进行,重点查找剖析各院检委会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完善。
座谈会上,市院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在肯定各基层院检委会工作的同时,指出部分基层院检委会未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检委会委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事先未进行阅卷审查和未成立检委会专门办事机构等问题,并就各基层院下一步抓好检委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强程序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院于2022年先后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依托检委会子系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在检委会会议议题审查,会议审议以及决定跟踪落实上深耕细作,持续推动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二是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严格检委会议事议案决策机制的规范化、民主化,强化高质高效意识,落实好会议制度。同时进一步强化检委会决定事项落实执行的督办反馈,检委会办公室要及时跟踪、适时督办、按时办结会议事项,以快捷、高效、有力的措施确保检委会决定事项的全面落实。三是加强学习制度。坚持检委会例会制度和集体学习制度,紧扣检察办案实际需要,创新学习方式,着重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进行学习,同时,通过以案代训、异地挂职锻炼等形式不断提升检委会委员议事议案水平,从而提高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会上市院检委会工作人员针对各基层院新选任的检委会委员较多的实际,从检委会在检察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和作用、检委会委员如何正确履职、能动履职等方面进行了辅导讲解。会后,市院案管工作人员对听证、流程监控和技术保障等工作答疑解惑,同时,围绕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对各基层院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
下一步,市院将高度重视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全面执行上级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检委会工作,推进检委会工作规范化、专业化。(通讯员 马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