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打工与用人单位怎么签合同?”“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依法讨薪包括哪些程序?”“索要工资款不应采取过激行为,应走法律途径。”……
1月2日上午,苏州市司法局“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日专项活动在苏州火车站北广场启动。活动现场,一份份通俗易懂的宣传画册引来群众驻足,10多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仲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等耐心解答民工的提问。
这是落实“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专项系列活动之一,也是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确保民工群体得实惠的生动实践。为让农民工的辛勤付出得到应有回报,近期全市各地联动开展系列活动,通过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普法讲师团等,深入企业、建筑工地、招聘会场、村居、社区等地,向农民工群体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以及劳动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社会保险办理等法律知识,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实际上,助力农民工带“薪”回家不仅是在岁末年初,已成为贯穿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全年的一项法律援助常规工作。
作为劳动用工大市,苏州市一直把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群体。针对农民工群体人数众多、居住分散、流动性强的特点,通过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市县两级法援中心为核心、镇(街)法援工作站为窗口、村(社区)法援服务点为补充”的覆盖全市的法援服务网络,全市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2个,并将服务触角延伸到企业、劳动仲裁、信访等领域,广布网络使得农民工可以均等便捷地享受到法律援助。
在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苏州市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当场申请、当场受理、当场审查、当场指派,并将农民工较常发生的工伤、劳动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均列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予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通过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快速办理,方便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万件。其中劳动者权益类法律援助案件1.1万件件,提供法律援助1万余人次,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和工伤赔偿1.5亿余元。农民工在各类受援对象中占比60%,成为法律援助最大受益群体。
[责任编辑:李新胜]